第(3/3)页 他们的马栓在大概五十步外,这是一个很不安全的距离。 正常情况下,作为一名斥候,外出巡查敌情的时候,是连马都不能下的,因为一旦下马,甚至和马分开,那就完全丧失了骑兵的机动性。 如果遇到敌人,且对方骑着战马向自己冲过来,那斥候来不及上马,或者侥幸上马但因为启动时间短导致马速不够,被砍下马是大概率的事情。 但眼前的情况,只能说明,围困奔流城的兰尼斯特军,至少在斥候这里已经是相当懈怠了,这种斥候中的大忌也已经丝毫不在乎了。 对于这样的好机会,久经战阵的布林登爵士怎么可能放过,河间地密密麻麻的植被丛林给了他们很好地前进机会。 作为北境最好的精锐部队,他们每个人都配备了军中为数不多的强弩,虽然比不上克雷配给自己亲兵的,但仍然是中距离的大杀器。 十个人分成两队,从东西两个方向,借着植被的掩护,慢慢运动到这三名兰尼斯特斥候的周围,形成包围之势。 距离越来越近,已经到达了最佳的攻击距离,布林登爵士停下了脚步,在这个位置,兰尼斯特斥候难听的大笑声已经清晰可闻。 他们在讨论打破奔流城之后,要抢几个女人好好爽一爽,有一个似乎还在战争前进过奔流城,正在给同伴分享河间地女人和西境女人的优缺点。 刚刚眉飞色舞地跟同伴交流完河间地女人的上半身,正准备将话题扯到下半身的时候,噗的一声响动,一根锋锐的箭头从他的喉咙中间,刺破皮肤冒了出来。 迸射而出的鲜血,直接浇满了他对面同伴的脸,污染了他的视线。 死亡已经不可避免,被射穿脖子的兰尼斯特斥候倒在地上,嗬嗬地喘着气,血泡从伤口里咕咕冒出来,这一箭彻底打穿了他的气管,同时擦破了颈部的大动脉。 而围上来的其他北境斥候,在剩下的两名兰尼斯特还没有反应过来之前,已经将他们砍倒在地,只不过,其中一个并没有砍到要害,这是舌头,要留下来问话的。 “求求你,给我包扎一下,我的腿,在流血,再这样下去,我会死的……” 在同伴死不瞑目的灰白眼神注视下,感受着自己大腿不断失去的血液,这名兰尼斯特斥候终于崩溃了,求生的欲望盖过了所有荣誉和信仰。 “你们先给我包扎,求求你们,想知道什么,我都说!” 看到起了效果,布林登爵士对一名斥候使了个眼色,后者扯断一具尸体的袖子,装模做样的在还活着的兰尼斯特斥候腿上忙活了起来。 这就是个安慰,这些北境人下手很黑,刚刚为了阻止这人逃跑,一剑刺在大腿上,造成了一个当前技术条件下不可能愈合的巨大伤口。 如果是在和平时期,他现在应该躺在七神教堂里,由脑满肥肠的教士们念诵他们自己都不怎么熟悉的七神经文,让他度过人生中的最后一段。 等人死了,问家属收取足够的费用,如果金龙给的够多,就埋在教堂后面的墓园里,如果连铜星都付不出来,家属自己来回去,埋在荒郊野外还是烂在自己家里都可以。 高贵的七神仆从们,怎么会去管这样的事情呢? 但可惜了,这是战场,没有教士也没有经文,更没有他的家属,只有战友或者敌人。 不过,他最后还是会躺进泥土之中的,虽然只是一个浅坑,因为北境的斥候们,不愿自己的行踪被发现,如果有人找来,可不能让他们发现这些兰尼斯特的尸体。 至于后面会不会被人发现,已经不重要了,到那个时候,奔流城这场仗肯定结束了,赢了,大军驻扎奔流城,被河间地女人当英雄亲吻。 输了,了不起跟这些兰尼斯特一样,躺地上而已。 豪迈的北境人早就做好了这样的思想准备,从他们离开颈泽的那一刻,就做好了付出生命的准备。 战场上,你杀我我杀你的,谁又能保证自己每次都能幸免遇难呢? (本章完) 第(3/3)页